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湖南三地考察体会系列一

作者:焦淑明来源:湖州农民学院发布时间:2017-04-19浏览次数:50

 

近日,笔者在湖州农民学院的组织下,与市、县(区)相关农业部门领导及南浔区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教学点教师与蹲点联络员奔赴湖南长沙、株洲与湘潭三地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考察,考察的内容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与实践及培育的效益分析。
一、湖南三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特点
从考察的情况来看,湖南三地与湖州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相同点是:领导重视、组织认真及经费管理与使用规范等。
湖南长沙、株洲及湘潭的特点:培育对象有事先调研,建立有数据库;培训过程课程设置全面,如包括财会、金融及中小企业发展类的课程;培训后建立跟踪服务,充分体现培育的特点;认定过程真正实现培训与认定的分离,体现对真正从事农业,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者的认定;整个培训与培育过程重视精准化,实现培育效益的最大化。
二、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问题分析
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存在的问题:扶持政策未“落地“;培育对象针对性欠缺;培训过程中课程设置合理性不足;实践考察基地、时间等选择限制性条件偏多;培训后跟踪服务不够;培训效益不明显。
分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关键在于解决三农问题,从湖州市本级来看,虽然规模化发展还显不足,但农田弃耕现象也不多,农业发展还处于省领先水平,在全国来说肯定也不差,因此,农业问题不大。当前湖州市的农村人口也基本不以农业为主业,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虽然还远低于城镇水平,但湖州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也已实现不康水平,因此,湖州市“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问题也基本不存在。况且,现在湖州市的农村新生代基本多已往城镇发展,以后这一“农民”问题将更小。在农业与农民问题不大的情况下,我们湖州市的农村也基本没有问题。
三、提高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的对策
    为了提升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效益,湖州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该建立在为农业产业的规模与合理化发展做准备,与环境的整治及发展生态可循环农业相结合,有目的的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的农业领军人才,为规模农业组织的从业者提高技能(专业技能型),以“农合联”为平台,打造一批高效的农业服务技术群体与组织(专业服务型)。
(一)提高招生质量
湖州市通过近三年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完成了7000多人的培训,按照当前湖州市市本级二个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分配到各乡镇的做法,各乡镇教学点越来越感觉到专业设置与招生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