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化现代农业科技装备应用,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决定举办2025年湖州市高素质农民稳粮保供专题暨农业植保无人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
二、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我市从事粮油生产技术服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技术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培训对象遴选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农科发〔2022〕20号)文件要求。
三、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11月10日—14日,请学员11月10日上午8:30前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2号楼(湖州市吴兴区创业大道3999号) B204教室报到。
2.培训地点:湖州市,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实践实训为主,主要课程涉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解读、农业无人机行业发展现状/应用场景及未来趋势、无人机法律法规培训及违法案例讲解、农业无人机的工作原理和结构组成及作业规范/设备维护、农业无人机飞行安全专项培训及农业无人机应用技术等,并安排模拟器训练(油门、遥感、模式切换)适应不同飞行模式、真机训练(定点转向、定点悬停、定高悬停)、真机训练飞行/紧急迫降、手动接管、故障停机等应急操作/安全事故处理、农业无人机播撒作业、农业无人机播撒作业及飞行任务等实践实训课程。
五、培训名额
全市计划招收学员50名。
六、其他有关要求
1.培训食宿全免。学员须携带身份证及个人生活用品办理入住。除集体外出考察车费外,所有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2.学习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所在区县及班主任报备,并履行请假手续。学员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3.学习期间学员做好个人安全健康防护。
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严格人员审核,并于11月5日(周三)中午12点前将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电子稿报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科教处。
联系工作人员及电话: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科教处 高 威 0572-2076659;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杨 浩 0572-2364928;
李蜜蜜 18657219690。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