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
为推进青年入乡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重点水产品养殖主体内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品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湖州市农村实用人才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
二、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我市重点水产品(大口黑鲈、乌鳢、牛蛙、黄鳝等)养殖主体生产或质量管理负责人,要求身体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培训对象遴选规则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农科发〔2022〕20号)文件要求。
三、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5月26日—28日;要求5月26日上午9:00前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6128会议室准时报到 。
2.培训地点:湖州市,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解读、大口黑鲈、乌鳢、牛蛙、黄鳝等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指导等,并组织学员赴绍兴市相关点位参观考察。
五、培训名额
全市计划招收学员60名(吴兴区10名,南浔区20名,德清县15名,长兴县10名,安吉县3名,南太湖新区2名)。
六、其他有关要求
1.培训食宿全免。学员须携带身份证及个人生活用品办理入住。除集体外出考察车费外,所有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2.学习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所在区县及班主任报备。学员按照要求完成培训,由湖州农民学院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3.学习期间学员做好个人安全健康防护。
请各区县质监科负责人将参训学员名单报区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审核后,于5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电子稿报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
联系工作人员及电话: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 刘 源 18305072232;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杨 浩13857258843。
附件: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