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湖州市现代“新农人”省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青年入乡主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湖州农民学院来源:湖州农民学院发布时间:2024-08-20浏览次数:10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

为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决策部署,学习推广安吉吸引青年入乡发展经验,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5号)、《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4 年度湖州市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农发〔2024〕43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湖州市现代“新农人”省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青年入乡主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育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奉献精神,无犯罪记录。

(二)从事农业农村产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在服务创业、带动就业方面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担任市场主体法人代表、总经理、职业经理人或管理层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四)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鼓励返乡创业青年积极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参加过部级“头雁”培育项目,或浙江农艺师学院和浙江茶业学院在读研修生,不得参加省级“头雁”培育项目。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集中培训不少于20天。第一阶段培训时间为2024年9月初,后续阶段培训根据学员实际开展,拟于12月完成整个培训项目,具体培训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突出“专业培训+技能鉴定+联动培育+长期服务”特色,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实地考察相结合形式,并结合实际开展头脑风暴、技术沙龙、青年人才会客厅等活动。培训课程主要涉及二十大报告精神乡村振兴政策、青年入乡发展模式、创新创业等理论课程。培训组织学员开展学员基地互访、沉浸式实践调研、跨地市联动培育,进一步开拓头雁学员的视野和思路。另外,培训班还通过结对帮扶、技术指导、创业辅导等形式实施长期跟踪服务。

、名额分配

全省共招生50名,具体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名额调配。

其他有关要求

1.学员做好个人安全健康防护。

2.培训食宿费、资料费等全免,学员须携带身份证及个人生活用品办理入住。学员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3.学员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各区县农业农村局请假,并向班主任报备

4.学员规定完成各项习任务,颁发结业证书。

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坚持宁缺毋滥、好中选优原则,采取“学员自主报名、区县审核推荐、市级择优录取”的方式组织报名。各区县826日前将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上报给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科教处处汇总。

工作人员及电话: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科教处 殷磊0572-2076659;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杨浩 0572-2363662

 

附件1.湖州市省级头雁报名推荐表 

附件2.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2024820

附件1:湖州市省级头雁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2: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