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湖州市现代“新农人”美丽庭院女主人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湖州农民学院来源:湖州农民学院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10

各区县妇联、南太湖新区妇联:

高标准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深化《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宣贯,提升美丽庭院建设水平和美丽庭院女主人综合能力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湖州市现代“新农人”美丽庭院女主人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湖州市范围从事美丽乡村建设、民宿等农村女性人员获市妇联评定的美丽庭院样本户女主人优先。要求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培训对象遴选的重复规则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农科发〔2022〕20号)文件要求。

二、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42830日;要求4月28日上午8:30前准时报到。

2.培训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府路299号)6128教室湖州杭州培训学习期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茶艺操作实践、庭院空间美学设计与案例、庭院摄影设计与实践、庭院盆景设计实践等。另外,培训还将安排学员前往长兴、杭州桐庐考察美丽庭院及民宿庭院等。

四、名额分配

全市共招生50名,其中吴兴区9名、南浔区9名、德清县9名、长兴县9名、安吉县9名,南太湖新区5名。

五、其他有关要求

1.培训食宿全免。学员须携带身份证及个人生活用品办理入住。除集体外出考察车费外,所有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2.学习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学安排。 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所在区县及班主任报备。学员按照要求完成培训,由湖州农民学院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3.学习期间学员做好个人安全健康防护。

请各区县妇联、南太湖新区妇联会同区县农业农村局科教部门广泛宣传发动、严格审核推荐,并于426日(周上午前,将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报送市妇联妇女发展部。联系人:湖州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俞梦珺13757207001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杨老师 13857258843。

附件: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docx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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