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农民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湖州农民学院农民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单位对象为承担国家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学历教育或组织农民培训等有关教学单位;先进工作者对象为各相关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农民大学生招生管理规范有序,历年招生数量稳定有升;
2.教学教务管理规范,在各类教学检查中表现良好;
3.为所在区域开展高质量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4.建设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田间课堂等,并推荐成为农民学院农民大学生创业基地;
5.重视宣传报道,在有关媒体或网站上报道农民教育培育实施情况,取得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
6.在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模式、信息化建设、跟踪服务、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有突破和创新。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农民培育的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创新,善于总结经验,坚持学习,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3.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管理水平,高质量完成农民培育工作任务;
4.认真执行农民学院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材料;
5.积极主动实施教学计划、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中无个人责任事故发生。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择优评选;
(二)先进工作者各单位推荐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先进单位请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经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自主推荐。
(二)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对申报材料、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会议进行评审确定。
五、奖励办法
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由湖州农民学院发文予以表彰,并分别授予铜牌和荣誉证书。
六、其他
请各单位于12月27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至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凯成,联系电话:0572-2363662,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号楼1717办公室。
附件1: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