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经评选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公布了2021年省教学成果奖名单,我校获浙江省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成绩斐然。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由浙江省政府设立,每四年评审一次,主要考察能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示范作用的重要成果,是浙江省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代表着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此次在省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反映了学校高职办学成效及社会各界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广泛认可。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湖州模式”的十年实践与创新。
2010年起,学校在全国创新举办首家地市级“农民学院”,构建“学历+技能+创业”农民大学生培养模式,扎根湖州大地面向“三农”推进农民职业教育,距今已十年有余。2014年以来,学校以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为契机,进一步聚焦高素质农民培育,创新形成政校企融合培育高素质农民的“湖州模式”。该模式坚持“构建适应湖州农业现代化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的办学思想,锚定“开展涉农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跟踪扶持,致力农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服务湖州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办学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学院实施、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建立起一个政校企融合培育高素质农民的“湖州模式”。

本成果首创了“政府主导、高职主体、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新型农民学院
学校发挥高职院校服务“三农”功能,把新时代高素质农民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培育对象,依据高职教育具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三重属性,积极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组成一个自上而下、逐级辐射的农民学院教育集团或办学网络,有计划、步骤地推进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项目。

本成果构建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跟踪扶持”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新模式
学校适应地方农业主导产业以及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需求,集中开展多种形式教学,创新机制推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相衔接,施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联合政府强化训后跟踪扶持,全面提升高素质农民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