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专家论证会在我校举行

作者:Wangzhuguo来源:湖州农民学院发布时间:2014-09-29浏览次数:51

   

       9月27日下午,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专家论证会在我校举行。来自北京、杭州的相关专家来湖参加了论证会。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农民学院管委会主任金建新;副市长、农民学院管委会主任杨六顺;校党委书记、农民学院管委会副主任周家健;副校长叶主;市政协副主席、原副校长、农民学院院长沈琪芳等领导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论证会。会议由周家健主持。

 金建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此次论证会形成的成果,表示专家的发言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很强的指导性和很实的针对性,为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金建新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形势所逼、农民所需,政府职能所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总体谋划、创新实践、务求实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主动作为、部门合力,持之以恒。
     论证会包括会议致辞、主题发言、专家论证与讨论、主要领导讲话等四个议程。论证会上,副市长杨六顺;中国社科院农发所领导分别致辞。市政协副主席、原副校长、农民学院院长沈琪芳介绍了农民学院办学概况;市农业局局长杨建明介绍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及培育试点方案。与会专家就“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意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进行了充分、深入地讨论。 

        论证会形成了专家论证会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指出,湖州市委市政府对新时期农业农村人才的培育给予了高度重视。依托浙江大学“市校合作”平台,充分整合资源,兴办“农民学院”,创新了办学机制、组织结构、教学模式和投资方式,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农业农村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路子。
     与会领导专家认为,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相关办法、意见、方案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的通知》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相关办法、意见、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准确,培育体系、专业设置、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切实可行,总体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
     专家们建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开拓性工作,需要继续细化实施,精心组织:一要立足创新,完善方案,特别是要在培育的精细化和培训的精准化上下功夫;二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特别是要在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上下功夫;三要加大宣传,扩大影响,特别是要在培训方向和政策支持的宣传上下功夫。 专家们同时还建议:湖州农民学院应继续深化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整合相关优质教育资源,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发挥办学系统的优势,努力实施面广量大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