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湖州农民学院举办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动员会。副校长、农民学院院长沈琪芳,市农业局局长杨建明,浙江省农业厅科教处处长陈良伟出席会议。来自全市三县两区以及农民学院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副校长、农民学院院长沈琪芳,湖州市农业局局长杨建明分别就全市推进职业农民培育认定试点以及农民学院承担的工作职责作出了具体部署。
经浙江省农业厅的积极推荐,湖州市被农业部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的试点开展先行先试。通过试点,至2018年全市范围内培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总数将达到10000名。湖州农民学院作为全市职业农民试点的执行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将建立健全对象选择、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师资配备、教学管理、认定办法、创业支持、继续教育等制度办法,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构建起一整套培育管理制度。根据湖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2013年开始,湖州农民学院即赴杭州富阳、丽水云和等地等地实地考察后形成职业农民课题研究报告。草拟了《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讨论稿)》、《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讨论稿)》、编制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手册》,为顺利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培育整市试点打下良好基础。
据了解,湖州农民学院2014年将主要针对粮油、水产、畜禽、茶叶、蔬菜、蚕桑、花卉苗木、笋竹、果树、休闲观光十大产业在市本级范围内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经过试点,初步建立起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生产服务型三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并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