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湖州农民学院教学点2011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班招生简章

作者:Wangzhuguo来源:湖州农民学院发布时间:2011-06-24浏览次数:2

六、录取办法
浙江大学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日常表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确定录取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以双休日授课为主。授课、实验实训和论文指导等师资均由浙江大学负责安排。日常管理工作由湖州农民学院负责。
按浙江大学制定的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公共课实行班级集中授课方式,第一学年集中上课,集中授课地点:湖州农民学院。
第二学年后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由导师授课、指导实验实训及相关辅导。
采取学分制方式,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可以选修相关课程,学分有效期6年。
八、学习年限与培养费用
1、学习年限: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
2、全程学费:2万元。一次性收取,对确有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或单位证明后,可分两次收取。
3、为激励学生学生积极性,加强学生学习责任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学生经费补助。补助办法另发。
九、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考核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浙江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23649982364928;联系人:沈健,13868269699,王柱国 13567292684
报名地址:湖州农民学院办公室(湖州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1829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hufc.zj.cn
 
 
 
 
                                                          湖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